沉香化气丸说明书
通用名称:沉香化气丸
汉语拼音:chen xiang hua qi wan
2.忌愤怒、忧郁,保持心情舒畅。
3.口干、舌红少津、大便干之脾胃阴虚患者不适用。
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孕妇慎用。儿童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胃痛严重者,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,沉香化气丸批准文号及生产厂家,沉香化气丸国药准字Z42020263
—-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代理,沉香化气丸国药准字Z31020462
—-上海雷允上封浜制药有限公司
,沉香化气丸国药准字Z44020856
—-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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