羌月乳膏说明书
通用名称:羌月乳膏
汉语拼音:qiang yue ru gao
2.避免接触眼睛。
3.皮损处有糜烂、渗液者不宜使用。
4.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,应向医师咨询。
5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瘙痒、红肿等应停止用药,以清水洗净,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。
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,羌月乳膏批准文号及生产厂家,羌月乳膏国药准字Z20044389
每支装10g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(随州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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